欧盟启用新的植物健康法规

欧盟启用新的植物健康法规

欧盟关于植物有害生物保护措施的新植物健康条例(植物健康法)于2019年12月14日生效。“欧盟启用新的植物健康法规”旨在使植物健康制度现代化,加强生物安全控制,通过防止引进和有效应对任何疫情,保护欧盟免受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侵害。欧盟植物健康法适用于非欧盟的进口和欧盟内部的流动。从2019年12月14日起,所有植物(包括植物的活部分)将需要附有植物检疫证书才能进入欧盟,除非它们在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8/2019中被列为不受本一般要求限制的。

植物护照

它要求工厂企业(种植、进口/出口工厂)建立正式流程,以便跟踪植物和植物材料。简单地说:从第三国进入欧盟的植物材料将需要植物检疫证书;而在欧盟内、在个别国家内甚至在单一企业经营场所之间移动的植物材料将需要植物护照。直接提供给最终用户(即公众)不需要植物护照,但这不包括远距离销售。植物护照必须满足内容和格式方面的具体要求,并且必须附在植物的“贸易单位”上。这可能意味着一盘植物,但在许多情况下,这将意味着单个花盆,甚至直接到植物上。

如果植物是盒装的,盒子上可以贴一个植物护照标签,而不是每个植物的标签。同样,如果在托盘中提供多个盆栽植物,托盘可以携带相关的植物通行证。如果寄售的工厂是用手推车提供的,那么植物护照可以附在手推车上(如果寄售是分开的,单独的包装需要新的植物护照来保持可追溯性)。如果最小的贸易单位有混合植物,例如混合篮子,则可以使用列出不同植物种类的单一植物护照。植物护照可以附在一个混合品种的手推车上,即使这些品种是在单独的罐子或其他单位(如托盘或盒子),只有当手推车直接进入零售,并且手推车上的所有植物和植物产品都保持可追溯性。

高危植物和优先害虫

《植物健康法》带来的一个重大变化是,除非第三国正式申请减损,并能保证植物不受欧盟检疫生物的影响,否则高风险名单上的35个属/种将被禁止进入欧盟。

《植物健康法》授权委员会制定优先害虫清单。欧盟官方公报于2019年10月11日公布了20种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名单,其中包括Xylella fastidiosa木质部难养菌, the Japanese beetle日本甲虫, the Asian long-horned beetle亚洲长角甲虫, Citrus greening柑橘黄龙病 and Citrus Black Spot柑橘黑斑病等,其对欧盟领土的经济、环境和社会影响最为严重。这些病虫害的选择是根据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和欧洲食品安全局进行的一项评估,该评估考虑了这些病虫害对欧盟的传播、建立和后果的可能性。对于这些具体的有害生物,会员国将必须采取强化的规定:在其领土内开展宣传活动,执行年度调查,制定应急计划、模拟演习和消灭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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